组织机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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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水政水资源股

    拟定全县水利法制建设规划和规范性文件;负责水法律、法规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;实施全县水政监察和水政执法工作,承办乡镇间和部门间水事纠纷协调的有关工作,承办水利局行政诉讼、行政复议和普法教育工作;负责全县水资源统一规划、管理和保护工作;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;拟定水资源保护规划;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和向饮水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,组织监测河流水库的水质,审核水域纳污能力,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,负责对入河排污口设置、改建、扩建的审查;拟定全县节约用水政策,编制全县节约用水规划,管理指导全县计划用水、节约用水,指导城市用水的水源规划;负责全县河道采砂管理工作。